爭取政府及醫管局
立即取消「對香港丈夫及準來港妻子不合理的分娩收費措施」
2008年5月爭取行動雙週
「準來港婦女關注組」是一群由香港丈夫及其準來港內地妻子組成的組織,一直不滿政府在2003 年推出「人口政策」時,取消港人內地配偶來港使用公立醫療的權利。同時,醫管局在2007年2月,以一刀切形式,強搶「準來港孕婦」$39000分娩費 用,完全漠視「準來港」家庭擁有香港身份背景的事實;我們不滿政府利用不合理的「人口政策」、不受約束的醫管局權力及製造「敵視貧苦新移民」的輿論,踐踏 人性、公義及法冶精神。
「關注組」成員霍兆榮先生與醫管局、食物及衞生局就香港人丈夫、內地妻子不合法理的分娩收費,將於2008年5月14日及5月15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司法覆核。
「關注組」將進行一連串的爭取行動,讓社會大眾了解我們的處境及政府不公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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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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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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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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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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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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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
研討大會
抗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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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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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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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
會議展覽中心
大堂入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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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醫管局舉行研討大會,
到場遞交冥通銀紙$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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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兆榮
司法覆核
記者招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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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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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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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門道9號
明愛荃灣
社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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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霍兆榮詳細介紹
司法覆核
來龍去脈及預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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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
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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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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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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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樓
(皇后像廣場旁)
集會後遊行至
政府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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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眾表達心聲
(集會發言、申訴心聲、
立法會議員及民間團體
表達支持,
並向政府表達不滿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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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霍兆榮司法覆核
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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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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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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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
高等法院門外
(噴水池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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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霍兆榮司法覆核。
公開聆訊在5月14日及15日,5字樓第7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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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盼望 各關注組成員及民間團體成員踴踴出席及聲援。
任何聯繫可透過聯絡處與「關注組」接洽。謝謝!
「準來港婦女關注組」聯絡處:
關注組聯絡社工:陳偉雄 / 曾冠榮
傳真:2416 5828
地址:荃灣城門道9號 (代轉交關注組)
Posted by 影行者通訊-4/5/2008 « 影行者 v-artivist on 五月 5, 2008 at 9:54 am
[...] 2) 關於港人準來港妻子的不合理分娩收費措施 [...]
Posted by Cat on 五月 6, 2008 at 5:21 am
有個問題想問, 究竟憑乜反對分娩收費措施?
1. 自己都稱自己為準來港妻子, 即未係成為港人, 那為何要其他納稅港人替你們付帳
2. 現在生唔切仔嗎? 好急呀? 等有了香港身分證再生
Posted by 小草 on 五月 10, 2008 at 4:10 am
轉貼一些故事
作家 曹疏影 傳來關於準來港婦女的生活故事,有助大家暸解這批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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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是我寫的關于准來港的小文,與大家分享
曹疏影
准來港愛情(一)曹疏影
Z和港男S相愛結婚,S在港工作,Z在內地也有自己的事業;S如多數港人離港數日便“好想返香港”,Z則是80後獨生女,爸媽掌上明珠。兩人最後還是决定在港買樓安置新家,因爲Z願意爲了愛情而遷居。
但荒誕也隨之開始:Z必須每3個月離港回家續辦“探親簽注”,每次辦理短則十天,長則半月,這樣的日子竟要過上5年半!Z看著自己也有份出錢的新家苦笑,這究竟算不算自己的“家”?而她還要每3個月就爲鐵路航空“貢獻”一次。
屈辱也隨之而來:Z 在內地還算管理層人員,醫療住房等福利保險一應俱全。而長達5年半的時間裏,她都不可以在港工作,不受福利保障,這些都損害著她身爲現代女性的自尊。沒有經濟來源和社會地位,家中“地位”也就難講,公婆若不開明,會覺得來了個吃閑飯的。况5年半空白期後,已届30歲的Z再踏入職場,經驗和適應能力都問題不小。但她聽聞,外國女性同港人結婚只要幾星期就可取得身份證來港。
還有孤立處境:來港將Z 原有朋友和人脉一刀割斷,社會空間縮至最窄。若遇家庭矛盾,先生一大家人,自己則孤身應對。萬一遇事需找社工,她也不屬于政府社工的幫助對象。還有語言不通,“老爺”“奶奶”已讓她覺得自己像地主家的丫環,遇人稱曰“師奶”“*太”,更覺得自己莫名其妙成爲舊社會家庭婦女。還有氣候不適影響健康已經預想到,但沒想到看病少則幾百,住院一晚三千三。還有……
還有愛情?!上述困境難免令Z抱怨,夫妻由小架吵到大架。Z說,如果不是愛情……
准來港愛情(二)曹疏影
結婚證、內地戶口簿、兒子的出世紙……Y每天隨身携帶所有文件出門。她和我說,她怕家裏火燭。
當年,Y 由農村來深圳打工,結識港人男友相愛結婚。和所有港人內地妻子一樣,Y也開始了五年半的輪候時間,期間不能在港工作,還要每三個月一次返老家續簽證件。懷了BB,夫妻倆選擇在香港生産,一來怕政策變來變去,再多申請一人不免多一份麻煩;二來一個普通父親的心願自然是想每日放工回家就可以看見剛出生的兒子,夫妻倆想一起看著寶寶成長,應非奢求;三來,中港婚姻在內地申請准生證需要另一番周折……
然而,Y還沒來港定居,愛人却突然病逝。按照人口政策,Y申請夫妻團聚來港無望,而母子團聚來港定居則只有等到Y成爲“老人”且在內地無依無靠,才可以來港投奔親子,但那將是幾十年以後的事了。
Y 也考慮過把兒子帶回內地撫養,但她在內地本也屬于弱勢群體。一般說來,內地農村女性婚後其土地權益和福利都要從娘家注銷,轉往夫家。而丈夫在香港的Y,在娘家就只剩下一個空頭戶口,回到農村也不可能靠種田養活自己和孩子。父母年紀大,自顧尚且不暇,更顧不上她。她的父母說:反正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或者,Y可以拖著孩子在城裏打工,但打工時孩子交給誰照顧?况且孩子在內地沒戶口沒身份,登記戶口又要交錢托人……
社工說,你回內地,兒子交給香港的福利院吧。母子生離?中港政策共同導致的荒謬局面,Y每天緊守在身的這些文件——這些愛情的遺物,目前幷不能改變什麽。
准來港愛情(三)曹疏影
同是內地來港的M告訴我,06年底所謂內地孕婦“搶占”産床的風潮鬧得凶時,她正六甲在身,新聞裏外天天有人叫囂趕走大陸孕婦,她廣東話說得不好,又大著肚子,嚇得連門都不敢出,出了門也不敢輕易說話。
M 由上海嫁來香港,住在半山,她本人是知識階層,但還是受到這樣的壓力。而這種壓力施之于基層准來港媽媽身上時,就不只是擔驚受怕那麽簡單了。她們因爲取得身份證之前不能工作,全家依靠丈夫的薪金。而政府突作下所有內地來港生子媽媽需付四萬八港幣購買分娩套餐的規定,令月入不過八千一萬的家庭負擔陡增。很多人終于儲够了漲價前的生子費兩萬元,孩子還在肚子裏,却突然聽聞要多交兩萬八,很多人無路籌錢,甚至决定流産。
有人問,不可以回內地生麽?但香港准爸爸們首先就問:“我也給政府交稅這麽多年,爲什麽我的孩子就不可以在香港出生?”更重要的是,爲人父、爲人夫者,誰不想親身守護孩子和愛人?還有辦理准生證的麻煩、申請來港政策變化的可能……五年半以後才生寶寶嗎?而那時很多媽媽已經變成高齡産婦。
事實上,如果不是這些問題,很多人未必肯來香港生産。一位准來港媽媽說她遇到的大夫態度極差,聽她廣東話不好,更不肯多講一句,如果在內地她至少可以多問幾句寶寶的情况。此外還要隨時面對對內地人的歧視,孕婦風潮中某報甚至以“今日飛來下蛋,明日鵲巢鳩占”爲題,一棒子打死,侮辱了所有生兒育女的母親。這一切,已經不再是最初一句“我愛你”所能够承擔,只是堅毅的愛人們仍然選擇了留下、抗爭。
Posted by Jacky on 五月 11, 2008 at 10:01 am
香港人不敢搞獨立, 但又不當內地人是自己同胞, 結果就有一個個歧視內地人的政策出爐
Posted by Jack on 七月 15, 2008 at 1:25 am
有規則就要遵守, 否則社會很難維持運作. 這個政策是否歧視內地人, 各人心裡自有定案. 撇開是否歧視這個問題, 這個政策其實很不公平! 也不合邏輯.
(1)如果單純丈夫及妻子也是非香港人, 那就要收取近四萬元(是否這個價我沒考究)
(2)如果丈夫是內地人, 妻子是香港人, 那個收費標準並不合用.
(3)如果丈夫是香港人, 妻子是內地人, 那就要收取近四萬元.
(4)如果妻子是公務員所娶, 那個收費又不適用.
(2)和(3)的分別在於身份的互換, 如果要收費, 理應兩種情況也要收取, 因為無論丈夫或妻子是香港人, 也有納稅的, 沒理由厚此薄彼.
我沒贊成或反對這個政策, 但很想醫管局能夠完善這個不公平的政策, 香港作為國際大城市, 不應該有這等沒智慧, 不公平的政策, 希望今次的司法覆核能有個公平公正的裁決!
Posted by KK on 七月 28, 2009 at 5:17 am
其實我唔係太介意我老婆 (內地人) 生要比多 D, 但不忿的地方是 :
我都有交稅, 而在此制度下, 我同二父婦都係內地人的收費標準一樣, 如果我地可以享受番半價都公平 D, 而最過份係, 在仁安的收費制度, 香港女士最平, 其次係外籍女士 (不包括內地人), 最貴就係內地女士, 即係話, 好似我地呢 D 港男, 老婆生仔重貴過二父婦都係外籍人士.
Posted by KK on 七月 28, 2009 at 5:19 am
講多句, 如果有人知政府醫院對外籍女士 (非內地人) 的收費又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