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白色恐怖/警權/公安惡法’ Category

飯碗與自由系列.二 ﹣訪問基層工友標叔

示威、堵路、踢保只有激進「八十後」的份兒? 五十後的基層工友﹣標叔,也參與示威、堵路、踢保行動,他又如何看這些事情? 或許,對他來說,事情和道理一樣,都很簡單,易明得很…… 訪問/拍攝:維怡、以諾、阿龍 剪接:以諾、維怡 製作:影行者

Continue reading »

飯碗與自由系列 一。訪問重建區義工安怡

六四晚,約200人, 就3月6日反財案的政治拘捕113人事件, 集體去北角警署進行「踢保」行動, 途中,又遭警方欄截, 又再拘捕53人。 這53人當中,有不同的人, 他們在想甚麼?

Continue reading »

12.12遊行•抗議侵犯人權•反對暴力對待性工作者

一個社會有多文明, 當看她如何對待最備受污名的人…… 12.12遊行•抗議侵犯人權•反對暴力對待性工作者 日期:2009年12月12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至4時 集合:下午2時@油麻地眾坊街籃球場 路線:油麻地眾坊街籃球場 – 鴉打街 – 砵蘭街 – 山東街 – 甘霖街 – 豉油街 – 上海街 – 油麻地警署 每年的12月17日為國際終止暴力對待性工作者日(International Day to End ViolenceAgainst Sex Workers),我們特別在這天前的一個週末,發起遊行,抗議警方及區議會侵犯人權,縱容傳媒暴力對待性工作者。 11 月26日,油尖旺區議會關注色情問題工作小組透過新聞發佈會,向傳媒講述自04年成立以來「成功爭取」之政績。根據11月27日蘋果日報報導,記者在記者會後隨即參與在油麻地平安大廈的警方掃黃行動,並在沒有警察阻止的情況下,在所謂「賣淫黑點」之板間房內,拍下四名懷疑女性性工作者之照片。 事件不禁令人聯想起今年11月初,網上流傳數張性工作者在中國鄭州公安局民警帶領記者掃黃時被攝下之裸照及一段短片。原來此等嚴重侵犯人權的事情,一個月後同樣發生在香港。 警方與油尖旺區議會不但罔顧被捕人士的基本人權,容許被捕人士曝露於傳媒鏡頭下,任傳媒進行道德審判,違反香港重要的法治精神。事隔一週,關注色情問題工作小組主席許德亮及油尖區警區指標官在電台節目上作出回應時,前者僅以諸多理由逃避,未有正面承擔事件責任,後者雖然承認處理不當,但卻拒絕承諾會向受害人道歉,及對公眾作出解釋! 我們要求警方及油尖旺區議會: 1) 立即就今次事件作出公開道歉及解釋。 2) 承諾日後不會再出現此等侵犯人權行為。 3) 徹查事件中是否有人利用公職濫權,作出適當之處分並向公眾交代。 發起: 青鳥 另有一人一信,投訴油尖旺區議會的行動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82982407495&index=1

Continue reading »

請關心不同族裔的人–今個星期日兩個遊行

今個星期日兩個示威行動 1. migrant groups就陶傑言論(指菲律賓為「僕人國家」的言論)集會遊行: 5/4/09 (日) 下午1:00-2:30遮打道集會 2:30遊行上政府總部 2. unison 融樂會則會就著年青在職不同族裔少年 被警察濫權…於 5/4(日) 下午2:45去警察總部遞信…

Continue reading »

「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

Alliber 邀請你參加在 2月15日 11:30 的「 2.15「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 活動:2.15「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 大遊行 主辦者: 香港反「保守基督教派霸權」運動 日期:2月15日 11:30– 13:30 地點: 長沙灣徑(荔枝角站A出口) 欲知詳情及回覆邀請,請前往: http://www.facebook.com/n/?event.php&eid=49186853281&aref=22167949 謝謝, Facebook 團隊

Continue reading »

紫藤聲明:李婉儀被誣告自殺事件三週年(請廣傳)

Hong Kong GPO Box 7450 TEL: 23327182 Fax: 23904628 香港中央郵政信箱7450號 E-mail: ziteng@hkstar.com Web: www.ziteng.org.hk 李婉儀被誣告自殺事件三週年 要求請警方盡快公開調查結果,還死者及家人公道! 李婉儀被警察放蛇誣告而自殺事件[1]至今剛已三年。雖然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警方仍未公開調查結果。投訴警察課卻採取一拖再拖的態度,遲遲未就事件完成調查報告。而警方漠視警員濫權違規的態度,則縱容警員繼續侵害性工作者。 警員「攞正牌打飛機」 李婉儀事件中,反映警員濫用職權,在放蛇時接受性服務。對於警察放蛇打飛機,警方死不悔改,讓警員能繼 續「攞正牌打飛機」。據現時最新的指引,警員只需要警區指揮官或高級警司級人員批准,便可以接受手淫服務。而根據香港大學法律副教授楊艾文提出多項法律觀 點,指出警方容許警員接受手淫服務,不但令警員用公帑獲取個人利益及違反警隊之道德操守,楊教授亦清楚指出警方若有足夠証據提出檢控,警員毋需接受任何性 服務;他並以海外警隊放蛇行動的指引作參考調查,多國警方清楚明文禁止警員進行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性服務。 雖然警方曾承諾會搜集有關性工作放蛇行動的資料,但警方竟反口,拒絕提供警員接受手淫服務的資料。警方只公開2007年十月至六月期間,警方有723次放蛇行動,但拒絕提供當中有多少宗涉及警員接受手淫服務,亦拒絕提供相關案件之法庭判刑。事件顯示,警方只是「做騷」,實際上仍然拒絕禁止警員放蛇時免費嫖。 警員「砌生豬肉」 警隊對於警員誣告、掐造證據的情況,一直採取漠視及縱容的態度。李婉儀事件並不是個別事件。過去三年,紫藤接到超過五十名性工作者投訴遭到警察誣告,掐造證據。而民陣警權組的資料搜集發現,警方作為執法者,過去曾多次在法庭上作假口供,掐造證據,企圖掩飾自己的惡行,妨礙司法公正。警方高層對以上的絕大部份個案,更是不了了之。最近就有一宗警員被控掐造証據,雖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亦只是判他執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由此可見執法及司法部門對警員妨礙司法公正的「容忍」及「縱容」。 過去3年,紫藤及多名性工作者向投訴警察課提出過十多宗個案,投訴警察濫權。可是,她們都遇到警方各種的阻撓,包括拖延調查、恐嚇投訴人、拒絕如實記錄投訴內容等,對受害人造成沈重心理負擔及心理威脅,其中三宗 受害人更因此放棄投訴。有時,即使投訴人堅持投訴,証據確鑿,但因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保障警察可以繼續濫權,而不需承擔任後果,這些個案最終只會被定為 不成立。警監會前主席早前於立法會會議上公開表示,警監會並不能發揮監察警隊的作用。即使現時政府已把「警監會」改為法定組織,甚至改名為「監警會」,但 由於新組織仍沒有實際調查權力,「監警」的職能只是徒具虛名。 李婉儀之家人對於失去至親,十分痛心。李婉儀母親曾沉痛地說:「三年了,警方仍沒有向家人公開調查結果,沒有給家人一個交代。」我們要求警方盡快完成李婉儀事件之調查報告,公正地徹查事件,嚴懲違規警員,還死者一個公道,停止警察繼續濫權。 以下是我們的要求: 1. 警方應就李婉儀事件,向家屬道歉。 2. 警方盡快公開調查結果,嚴懲違規警員。 3. 調查警察涉嫌掐造証據、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刑事檢控有關警員。 4. 警方盡快公開警員放蛇接受手淫之統計數字,聽取相關民間團體的意見,修改警察的內部指引,列明禁止警察在放蛇時享用任何性服務(包括性交、口交及手淫)。 5. 警方應徹查事件、嚴懲違規警員及公開調查結果。依照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建議,設立獨立投訴機制,調查警察濫權的投訴,避免出現警察 「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 6. 立法會議員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警察濫權的事件 (包括警察掐造證據、剝光豬搜身、放蛇打飛機等濫權事件等)。 紫藤 2008年10月10日 有關李婉儀事件,可參閱以下網址及資料: http://www.ziteng.org.hk/aboutus/PS2006MAY11_c.html (警方死不悔改 繼續迫害性工作者) http://www.ziteng.org.hk/aboutus/L2HKfLYyf_c.html (李婉儀家人致香港市民的信) 紫藤Blog:http://ziteng_hk.mysinablog.com/index.php

Continue reading »

捍住聯的審訊忽改星期六早上九點

各位: 剛剛接到消息, 明天捍住聯案將不會開庭, 案件將順延至星期六早上於 觀塘法院宣判, 而聲援行動亦會改於同日上午9時於觀塘法院門外舉行

Continue reading »

9月12日星期日,捍衛住屋聯盟案宣判,請聲援

各位: > > 關注警權及公共空間的朋友請注意, > 捍住聯案將於本星期五宣判。公安法、以至人權、公民權在所謂私人地方會否受到保障的問題將通過捍住聯的案例帶出, > 而該案的判決更會成為日後的案例, > 進一步影響大家在日後表達意見以至日常生活的生活空間。因此, > 請大家出席本星期五的聲援行動。 > > 日期:12/09/08 (五) > 時間: 下午2時 > 地點: 東區法院門外 >

Continue reading »

聯署要求釋放奧運期間被捕婆婆!

聯署網頁:http://www.petitiononline.com/freehrds/petition.html 溫家寶總理: 對於吳殿元(79歲)和王秀英(77歲)兩位年屆七十的婆婆因在奧運期間申請在指定示威區請願而被判處一年的勞動教養,我們感到憤怒!再加上在77份示威 申請,沒有一宗獲得批准,更有申請人因而被捕,顯然,允許在指定地區示威只是一個騙局,目的是要懲罰行使其公民權利的示威者。 吳殿元女士和王秀英女士以住曾是鄰居,他們兩人都是2001年強逼拆遷的受害者。此後,她們都一直要求政府賠償。在8月5日至8月18日期間,她們指五次 申請示威的許可證。北京警方拒絕她們的申請外,更判處她們為期一年的勞動教養。兩位長者的案件並非個別事件。早前,季思尊、張薇、唐學成、一名蘇洲女醫生 和四川地震的家長代表等,都因申請示威許可證而被當局拘禁或騷擾。 我們對示威者的權利被剝奪,深表遺憾,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 釋放所有被拘留的示威者; – 停止騷擾人權捍衛者; – 向被任意拘禁的受害人道歉,並要求有關官員問責,以糾正侵犯人權的事件; – 兌現申辦奧運時提出會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的承諾。 無論中國再拿多幾面金牌,都不能掩蓋政府的專制。如果中國政府重視國際聲譽,如欲成為國際大國,就要透過以民為本的管治及人民的認同,而不是透過作假及謊言以粉飾太平。

Continue reading »

甘神父絕食行動: 皇后.居權.還我人權

皇后  居權 還我人權 天星和皇后碼頭要拆的時候﹐新聞界差不多報導了一年多﹐甚至成為國際新聞。社會上有很多關於碼頭是否要拆的辯論﹐大家提出各種意見﹐特別是知識份子。當時兩個碼頭就像1999年我們的居留權事件一樣﹐有那麼多人關心。媒界報導碼頭被拆後﹐香港法庭接受了北京人大釋法後﹐同樣的﹐大家都對這兩件事沉默了。 皇后碼頭事件中﹐有兩個人嘗試參加保護碼頭的行動而被捕﹐最後更被判監。這兩位兄弟﹐一個姓馬(楚明)﹐一個姓馮(炳德)﹐這兩個姓中都有一個馬字﹐他們就像兩隻馬﹐保護這個要「人」成為中心的社會。 正當人人都談論皇后碼頭時﹐政府表面上以一個溫和的態度和這班保育人士對話﹐甚至有一個代表政府的鄭女 士﹐在碼頭被拆前﹐直接到碼頭和駐守在那裡的保育人士對話。有人稱讚她走入群眾﹐聽取民意。但是﹐雙方對話後﹐政府派警察清場﹐全面攻擊保育碼頭的熱心人 士。這些社會人士﹐不屬於任何組織、任何黨派、任何有強勢的團體。他們在組織上一方面有些鬆散﹐一方面有些軟弱。政府用“殺雞儆猴”的方式警告這些社會人 士不要太熱心尋找自己認為是正義的目標。事實上﹐大家都覺得香港﹐無論警察或者法官﹐越來越強硬拘捕和審判想尋找公平﹐想為不公義出聲的人。 現在﹐這兩位朋友被判監﹐大家可看得清楚﹐社會上對這件事沒有什麼特別反應。似乎那時候大家都想看這些保育人士會怎樣為皇后碼頭出聲﹐怎樣抗議﹐但是他們出事後﹐卻極少數人支持他們﹐保護他們。但是﹐這是否代表當權者得到一個全面的勝利呢? 真的像報紙說的被拘捕坐監的人以後不會再出聲、不會再參加社會行動嗎? 他們真的後悔了嗎? 相信不是的﹐人民忍受、忍受、忍受很久後﹐被迫要開始行動。群眾的憤怒會爆發出來! 所有的革命都是這樣開始的。 媒界當時積極討論天星和皇后兩個碼頭﹐是因為這兩件事中有一個「保護環境」和「瘋狂地將社會結構發展」的矛盾:一班人想保護環境﹐一班人瘋狂地破壞自然環境起摩天大廈。現在﹐有兩個人被判監﹐媒界卻沒有再說這件事了。事實上﹐什麼較重要呢? 是社會的物質結構還是人呢? 好像當初居留權事件一樣﹐新聞界熱烈地辯論哪些人應來香港﹐哪些人不應來﹐哪些人來會為香港好。在這些媒體氣氛下﹐加上政府部門的強硬甚至驕傲的態度﹐引起入境處失火事件。8年後﹐還有一位李世游兄弟要坐牢﹐沒人為他出聲。發生失火事件時﹐他只有17歲﹐因為不認罪而被判監10年。我們可想想現在在一個什麼樣的社會裡生活? 希望香港越來越多人關心人﹐關心人權﹐關心大自然﹐關心家庭團聚﹐關心坐牢的無辜者。大家一起共同爭取一個「人成為社會中心的香港和中國」! 絕食想法: 釋放李, 馬, 馮! 皇后, 居權, 還我人權! 李   馬    馮 6年 4個月+2個月=6個月 6日絕食 甘仔08 六日絕食 行程表: 日期 時間 地點 行動 3/8 12:00noon 赤柱監獄門外 絕食行動開始 3/8 – 4/8 12:00noon-12:00noon 赤柱監獄+東頭監獄 探望李世游+Julian+靜坐 4/8 – 5/8 12:00noon-8:00am 灣仔入境處 靜坐 5/8 8:00am-5:00pm 壁屋監獄 探望馬仔+靜坐 5/8-6/8 [...]

Continue reading »

Follow

Get every new post delivered to your Inbox.